(一)残联机关 市残联机关内设办公室和康复科2个股室。具体职责为: 1、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理事会的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人事、党务等日常行政事务的具体工作;监管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正常运转;指导残联经费预算、基本建设和基金工作;监督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导贯彻落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负责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助残活动;指导残联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调查残疾人状况;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康复股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开展残疾预防辅导工作;组织康复人才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负责盲文、手语的推广;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和跟踪下属单位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扶贫工作。 (二)下属单位 分别为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和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 1、劳动就业服务所 进行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帮助残疾人个体开业;为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提供服务。 2、用品用具供应站 宣传知识、沟通信息、调查需求、转介服务、实施补贴、销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