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残疾人公共服务类岗位(从事0-6岁残疾儿童听力语言康复融合教育或其他各类残疾人服务工作)。
(二)招聘名额
2名经罗定市人社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第三代)的罗定籍残疾人;
4.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5.报考年龄为18至45周岁(1977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专业不限。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市残联办公室,地址:罗定市红岗横路38号(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4.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残疾人证、就业困难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罗定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兜底安置类公益岗位报名表》。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
面试工作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形式和时间由罗定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兜底安置类公益岗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公示
面试确定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残联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中心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与待遇
(一)劳动合同签订
中心与聘用人员按照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3年,聘用人员纳入市残联统一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的公益性岗位所涉及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期薪酬制度,月工资扣减“五险一金”前为每月2020元。
(三)聘用期内,中心与聘用人员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规定的须承担相应责任。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合同期满,聘用合同关系随之解除。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罗定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兜底安置类公益岗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6-3830472。
罗定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兜底安置类公益岗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罗定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兜底安置类公益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1).doc
附件3: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失业联系方式.docx